李学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双柏县常用的3个生僻字列入相关字库》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您的提案所提问题我局已经向楚雄州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楚雄州教育体育局有关领导、专家作了专题汇报,正在努力争取您的提案所提问题早日得到圆满解决。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竜”字
竜(lóng),同“龙”。异体字写法。与“龙”更接近小篆字形不同,竜更接近金文,亦即“龙”字在小篆体添加右侧部分、象征帝王的样子。
我国民间有非正式书写中(如各类博物馆藏文物上)使用各类不同简化字的习惯,“竜”与“龙”两种字形一起被保留下来同时使用。另,“竜”在壮族语里是森林的意思。
“竜”字部首:立;笔画:10。
电脑输入时用“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输入“long”可以输出“竜”字。
基本解释:用于地名,各~(在甘肃)。
二、关于“脿”字
“脿”字的读音、释义见《新华字典》(商务印书馆出版·第12版)第30页。“脿”,读音biǎo,用于地名,法~(在云南省双柏)。
电脑输入时用“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输入“biao”可以输出“脿”字。
“脿”字部首:月部;笔画:12。
三、关于“”字
“”字读音、释义见《新华字典》(商务印书馆出版·第12版)第118页。“”,读音è。用于地名,~嘉(在云南省双柏)。
电脑输入时用“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不升级输入法前)输入“e”可以输出“”字。
“”字部首:石部;笔画:14。
汉字是中华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传承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为了使双柏县语言文字工作更加规范,让各级各部门的语言文字工作者通过电脑等电子设备能方便快捷的输入以上3个生僻字,更好的传承中华传统文字文化,展示双柏县的对外宣传形象,我局已经会同县语委向楚雄州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提交了《双柏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审定双柏县常用的3个地名用字的请示》(双语请〔2024〕1号)。
一是请州语委与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对接,将“竜”字纳入国家标准字库,增加“脿”字的读音[piǎo]。
二是请州语委与输入法运营商、软件公司对接,把“”“脿”“竜”这3个字列入各种输入法字库,实现各种输入法和字体字库均有这3个字。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